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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职业理想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推动德育实践活动的广泛开展,增强德育时代感,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司决定组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以“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职业理想”为主题的“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竞赛活动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2、“职业生活”摄影比赛
   
 3、“我爱我的专业”征文比赛
   
 竞赛具体要求和参赛办法见附件。

     二、参赛形式
   
 以学校为单位,经校内比赛评选后推荐作品参加全国竞赛。

     三、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协办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竞赛活动由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组织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黄尧(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副主任委员:王继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余祖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长)
  委 员:王军伟(高等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
     洪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职业教育事业部主任)
     叶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
     孙福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教育分社社长)
     董成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副主编)
     蒋乃平(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委员会德育课程委员会主任委员)
  秘书长:王扬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德育处处长)
  副秘书长:刘宝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德育处副处长)

  3、各学校应结合上述三项比赛,充分发挥学生在德育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并选拔优秀成果。在活动中要结合“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职业理想”的主题,加强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就业观、创业观教育。参加全国竞赛的获奖作品,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工作。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04512

附件: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比赛方案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重结果,更重过程。各学校要认真领会“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职业理想”的主题和比赛要求,把握职业教育德育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好德育载体,把德育目标渗透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征集参加全国竞赛作品的时间为515开始,820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参赛作品结尾处写清指导教师姓名(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名)。如作品获奖,指导教师另发证书。

  由于三项比赛的内容和要求各异,需分别组织评选,所以参加全国三项比赛的作品和参赛费均需分别邮寄,并在信封背面分别注明“生涯规划设计”、“摄影”、“征文”字样以及参赛费邮寄凭单号码。三类作品不得混装、混寄。

  参赛作品和参赛费均通过邮局邮寄。

  地址:北京市10002058信箱,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

  联 人:杜爱玲,联系电话:0106582666786587275

  电子信箱: da6688@sohu.com

  三项比赛的具体要求如下:

“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一、目的

  通过组织学生参加职业生涯设计活动,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比赛,强化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就业观、创业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成功者”的心态,形成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

  二、征集对象

  1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

  2、中等职业学校或班级组织“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评比及其相应活动的总结。

  三、形式和要求

  1、充分发挥《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课程主渠道作用,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方法的辅导,班主任组织主题班会、社会调查和本班的“职业生涯规划”评比。语文教师结合教学辅导生涯设计写作,专业课教师结合专业能力训练介绍职业岗位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计算机教师辅导学生运用现代化手段收集资料、制作规划等。

  2、设计职业生涯规划时,要依据德育必修课《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教材第六章第三节的要求,按“分析自身条件、确定职业目标、规划发展阶段、制定实现措施”四步写清设计思想,做到从职业的角度了解自己、了解社会,从个人条件、发展需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出发,遵循所学专业对应职业群的发展规律和变化趋势,实事求是地确定目标、落实措施。

  3、规划设计要图文并茂,A4纸、4号楷体打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可以手写手绘),字数不超过3000字,注明页码。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4、规划设计结尾处写清学校准确名称、专业、年级、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指导教师姓名。

  5、参赛作品邮寄信封背面注明“生涯规划设计”字样、作品份数、参赛费邮寄凭证号码。

  四、评选办法

  1、个人奖:职业生涯规划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佳作奖。

  2、集体奖:评出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

  参加职业生涯规划评比,每件规划交参赛费10元。学校参加集体奖评比,不另行交费。

 

  “职业生活”摄影比赛

  一、主题与宗旨

  通过围绕“职业生活”拍摄的图片,以形象说话,展示职业学校学生对所学专业及其对应职业群职业生活的热爱。通过学生即将从事的职业场景和从业者的劳动形象,反映学生所学专业对应职业群及其变化趋势的了解和热爱,使活动贴近学生、贴近职业、贴近社会,符合时代特征,提高德育的时代感和针对性。

  二、征集对象

  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的摄影作品。

  三、内容和要求

  1、反映在校生专业学习、社会实践、职业场景、谋业求职以及优秀毕业生和本行业模范人物的职业生活。

  2、参赛作品一律以照片形式参赛,彩色、黑白放大和数码激光输出的图片不限,均可参加比赛。不收数字文件、反转片和底片。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参赛作品有关版权、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

  3、本届比赛照片规格5--10英寸;宽幅底片记录照片边长为10英寸

  4、在参赛作品背面注明作品标题、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指导教师姓名。

  5、参赛作品邮寄信封背面注明“摄影”字样、作品份数、参赛费邮寄凭证号码。

  四、评选办法

  1、个人奖: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佳作奖。

  2、集体奖:评出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

  参加“职业生活”摄影比赛,每张照片交参赛费10元。学校参加集体奖评比,不另行交费。

 

 “我爱我的专业”征文比赛

  一、目的

  通过征文比赛,增强学生对所学专业及其对应职业群的了解和热爱,树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观念,珍惜在校学习生活,努力按照即将从事的职业对从业者的要求,提高自身素质,立志成才。

  二、征集对象

  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的作品。

  三、内容和要求

  1、征文主题为“我爱我的专业”,文章题目由作者自定。体裁不限,文章内容应具真情实感与积极向上的精神。作者可以写自己在专业学习中的所见、所遇、所感,也可就专业学习、社会实践、谋业求职、职业生活等方面发表自己的见解。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2、字数8001500字,A4纸、楷体4号字打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可以手写),注明页码。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3、在作品结尾处注明学校准确名称、所学专业、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指导教师姓名。

  4、参赛作品邮寄信封背面注明“征文”字样、作品份数、参赛费邮寄凭证号码。

  四、评选办法

  1、个人奖:征文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2、集体奖:评出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

  参加“我爱我的专业”征文比赛,每篇文章交参赛费10元。学校参加集体奖评比,不另行交费。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进办公室、中国职教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编辑运营中心 制作维护
联系电话: 010-62389019(中国职教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编辑运营中心)